释义 |
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出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十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