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应由个人所有。但如果在婚姻关系中起到了共同财产的作用,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进行分配。分配应当根据婚姻期间的贡献和需要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九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归该方所有。 但是,下列各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 已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二)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的财产; (三)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百零五条 夫妻离婚时,应当依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依法进行裁决。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考虑: (一) 个人财产的性质、数量及其来源; (二) 婚姻期间的债务; (三) 照顾未成年的子女和无法独立生活的配偶的财产需求。 基于前述,我认为一方有了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未起共同财产作用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在婚姻关系中起到了共同财产的作用,应当在离婚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