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资格是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一、公司监事与法人代表关系 1、公司监事是组织中的监督机构,享有监督权,对外不能代表公司。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公司法人的对外意思表达是通过法定代表人完成的。 二、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别与联系 两者都属于民法律主体,都具备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行使一定的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自然人是实实在在的有生命的人,而法人属于法律拟制的主体;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成立时产生到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法人不享有自然人专属的一些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三、公司法人不具备什么特征就是没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在我国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非法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