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肇事逃逸不论多长时间,在 交通事故发生后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都算逃逸。 根据我国《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 交通事故现场 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