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统称为网上年报。 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在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画上句号。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