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查十纠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查思想意识,坚决纠正宗旨观念不强、大局观念淡薄、发展理念滞后、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责任观念薄弱等问题。 二查工作态度,坚决纠正部门和团体利益至上,对待服务对象“生、冷、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工作消极等不良气息。 三查工作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四查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擅离职守、不务正业、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打牌、玩游戏,工作时间出入茶楼歌厅洗浴娱乐场所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机关干部相互宴请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 五查履职履责,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六查政务公开,坚决纠正办事制度不公开、不落实,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具体,公开程序不规范,甚至搞暗箱操作的行为。 七查工作效能,坚决纠正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散漫、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 八查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趋利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九查机关管理,坚决纠正机关管理松弛,公车私用、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行为。 十查廉洁从政,坚决纠正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任何方式违反有关规定,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的人员谋取特权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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