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产需要求进行公证吗 |
释义 | 离婚时房产不需要公证。离婚时分割房产的,如果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将分割方案写在离婚协议中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向法院提出分割房产的诉讼请求,然后双方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即可。上述两种方式分割房产的都不需要对房产或者分割方案进行公证。 一、房产是女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能不能加 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后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就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加了名字后如果双方离婚的,则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割房产。不过这种情况分割房产时双方不会进行平均分割,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程度等因素确定房产如何分割。 二、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协商把房子卖掉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诉讼中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想当然地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则由人民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三、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怎么去分割 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在离婚后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房产。 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的,则双方可以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子; 2、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则房产归一方所以,然后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然后双方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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