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交付如何构成 |
释义 | 股权的交付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最重要的法律行为。股权是无体财产,不可能像有体物一样进行物理形态的移转,其交付转让与物的交付转让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完整有效的股权交付应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两方面的内容。 一、什么属于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呢 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义务主要有: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二、股权无偿转让需不需要交税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因为股权本质上是股东的一种财产权利,所以股东享有随意处分该项财产的权利,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可以任意选择有偿转让或者无偿转让。但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完成的股权转让,都需要缴纳相应税款及完成公司章程的变更和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三、股权转让一年多还未办理变更有效吗? 股权转让一年多未办理变更是有效。股权转让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也就合法有效,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 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工商登记只是种对外公示的行为,起到对抗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出资后,公司必须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出资证明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股权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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