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有财产纠纷的离婚才去法院。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且就子女抚养、财产问题等有适当处理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所以夫妻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跟双方是否有财产纠纷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