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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拖欠工资起诉了还是不给
释义
    

法律主观:
    


    以下是关于 拖欠工资 不给起诉的解答 依据《 工资 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 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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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