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国家已经公布了,新的民法典生效时间是在2021年1月1日,到时候有关2020年12月31前政策的与民法典冲突的条例将失效。 2、可生育三胎的条件 (1)夫妻已经生育2位子女,但有子女经过鉴定是病残儿,不能正常劳动的,那么可以再生育。 (2)夫妻曾患有不能生育的病症,但依法收养2个孩子之后,女方怀孕可生育。 (3)再婚夫妻一方已经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婚后没有共同子女可再生育。 (4)再婚夫妻一方已经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婚后共同生育1个子女,可再生育。 (5)再婚夫妻两人各生育1个子女,在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可再生育。 (6)最后一点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下,计生办以及政府认定的其它可生育的条件,就可再生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