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车亮警灯属于执行公务。 警灯的使用一般都是在交通比较拥堵或者是交通高峰期的时候,特殊车辆有紧急任务的才会亮起,需要其它驾驶机动车驾驶员让路先行。 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遇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法律依据: 《警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