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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
释义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为:
    1、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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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