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十六岁女孩同居犯法吗? |
释义 | 1、如果16岁少女是自愿的行为,虽然法律不鼓励、不提倡,但并不构成犯罪; 2、如果16岁少女并非自愿同居,则涉嫌非法拘禁罪。 一、和未满十八岁女孩性生活是不是犯罪 和未满十八岁女孩性生活不是犯罪,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或男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她(他)是否自愿,均视为强奸未成年少女(少男)罪;而已满14周岁以上的不在此列。只要她精神正常,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行为。 二、15岁老人跟15岁少女发生关系的法律责任 与15岁女性关系法律责任: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明知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该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未满14周岁的幼女隐瞒年龄,犯罪嫌疑人确不知道该幼女的真实年龄,在该幼女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女方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即使女方自愿和男方发生关系,也构成强奸罪。 三、未成年人犯法吗 成年人与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是完全自愿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从道德上会受到非议;如果因为自愿发生性关系,造成女方身体伤害的,造成女方不能生育等情况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违背女方愿意,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双方都未满14周岁,那么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男方已满14周岁,女生未满14周岁,即使女方属于自愿,男方也构成强奸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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