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鉴定告知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条款保护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侦查机关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准备充分理由和证据。符合法定情形时,法院应准许重新鉴定。同时,当事人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如有违法行为,可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撤销。当事人还可搜集证据推翻鉴定结论,如发现缺乏真实性。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当中的有些司法鉴定,也很有可能是由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鉴定的,并且对于鉴定的结论并不只是公安部门内部享有知情权,因为鉴定的结论归根结底和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以及犯罪嫌疑人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就保护了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 一、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重要依据。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刑事诉讼主体各方而言意义重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更是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因此,《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也就是说,在行政案件中,公安机关送达的是鉴定意见复印件。 二、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结语 刑事案件中的司法鉴定对于案件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刑事诉讼法鉴定告知的条款保护了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并在必要时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或搜集证据推翻鉴定结论。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七节 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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