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订立有两个方面: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向特定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或变更。承诺是同意按照要约的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到达即成立,可以撤回但不能更改。 法律分析 合同的订立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两方面。要约是向特定的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被撤回或变更。承诺是同意按照要约的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承诺到达,合同就成立了。承诺可以被撤回,但不能更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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