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签的劳动合同不生效,因为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校学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所以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七款 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十二款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