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补办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补办结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补办登记。如果男女二人不补办结婚登记,则属于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19岁男女同居是否违法 19岁男女同居一般不违法。 1、法律上没有未婚同居制度予以认可,并不意味着未婚同居是违法的,只是法律不会保护这种同居关系而已。 2、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理念,人们依然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未婚同居,不受权力机关干涉。 当然,涉及到重婚罪这种非法的同居关系,不在讨论的范围之内。 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1、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但是还应当注意,如果同居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到法定婚龄,那么补办婚姻登记之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从双方都到达法定婚龄的那一天算起。 二、中国领结婚证的条件是哪些 中国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补办结婚证与补办结婚登记的不同: 1、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不同 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补领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 2、针对的对象不同 新法律规定增加的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那些符合法律规定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而补领结婚证是指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其补发结婚证的人; 3、办理的程序不同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4,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含义不同 虽然补办结婚登记效力可以追溯到两人同居之日如果同居时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求,但该效力的追溯并不在结婚证上体现,补办登记发出的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如果日后当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确认该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时间。 三、夫妻关系没有结婚户口不属于婚姻关系吗? 1、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形下,户口本显示的“夫妻关系”应当属于登记错误,依法应予以纠正。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那么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无法共同生活,自行分开即可。关于非法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又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讼,予以解决。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未取得结婚证的,应当依法补办结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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