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嘉峪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甘肃省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表 甘肃省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 有效的诊断证明和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嘉峪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法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三、嘉峪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受理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