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根据“提交资料”规定,申请人4月底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材料初审阶段(5月份的工作日 ,申请人将材料送到各街道的登记点进行申请登记和初审); 3、材料复核阶段(6月 ,由各职能部门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4、发放通知书(7月第三周工作日,各登记点对通过审核人员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5、学校报到(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 ,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户口簿、《原学校就读证明》 到安排的学校报到,完善入学手续)。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十条 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