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话录音法院认可,只要在录音的过程中没有涉及到对方的隐私、不是违法获得。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 (一)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二)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三)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四)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