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是否需要申请人亲自前往? |
释义 | 房产过户需本人或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持《委托公证书》代替委托人办理,身份证原件不可代替。办理《委托公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件和委托事项证明材料。《委托公证书》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进行法律行为,具有重要性。 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需要由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者由房主委托他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受托人需要持有《委托公证书》才能代替委托人办理。如果受托人只携带了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是不可以代替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房产持有者持有房产代表着他拥有了该不动产的相关权利,一旦将房产过户,相关权利也会消失。为了保护房产拥有者的财产安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或者由受托人持公证后的《委托公证书》代替委托人签字办理。 一般来说,在办理《委托公证书》时还应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如果委托人是个人的,那么受托人在办理委托公证书时要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即居民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如果是法人委托办理《委托公证书》的,就应该提交法人资料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是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话,受托人除了要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同时还要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2、和委托人所要委托的事项有关证明材料,比如,如果委托他人帮里买卖房屋事项的,委托人就应该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3、如果是转委托人办理转委托公证的时候,就应该提交转委托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人还需要提交委托书的草本或者是委托合同的草本。 《委托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证明委托人给予他人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某种法律行为,《委托公证书》认定了受托人进行某种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此看来,《委托公证书》是极为重要的证明材料。 结语 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或持有《委托公证书》的受托人代替办理。受托人仅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是不可代办的。房产过户涉及权利变动,为保护财产安全,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交《委托公证书》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及委托书草本。《委托公证书》是重要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代表进行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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