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丢了在哪里挂失呢 |
释义 | 一般在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合同丢了能不能收房呢 购买的房子已经交房,收房前发现购房合同全部丢失: 情况一: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情况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情况三: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贷款的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呢 一般情况下,房贷合同丢了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您需要合同,银行有一份,可以复印,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给您一个合同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明。在加改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章或者挂失。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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