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 |
释义 | 解除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凭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保证金,前提是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否则可能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者需遵守离开居住地需批准、变动信息需报告、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规定。 法律分析 1、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保证金就可以了,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否则可能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拓展延伸 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被取保候审人或其代理人需向公安局提出退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其次,公安局将审核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调查取证;然后,经过审核通过后,公安局会将退还申请转交至财务部门进行资金核对;最后,一旦核对无误,公安局将按照退还申请人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将保证金退还给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办理退还手续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此外,申请人应遵守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办理退还手续,并接受可能的审查调查。 结语 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或法律文书领取保证金,前提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规定,包括不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配合传讯、不干扰证人、不毁灭证据。退还保证金的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审核、核对资金、退款方式选择。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守规定和配合审查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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