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公证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送审稿)第8条规定:担任公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23岁至65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品行良好; ④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9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证人: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③受过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执业证书处罚的; ④其他不适宜担任公证人的情形。 二、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__,性别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父亲(母亲)____于____年__月__日因____,父亲(母亲)__于__年月日____,我父亲(母亲)生前与母亲(父亲)__有坐落于______的________房产壹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我父亲(母亲)____(父亲)__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协议,我系父亲(母亲)__与母亲(父亲)____婚生__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父亲(母亲)__母亲(父亲)__该项房产的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___ 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