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性质与处理方式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包括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和婚姻期间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财产不足清偿,需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包括对夫妻关系期间未处理的债务和因财产处理、子女抚养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1、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1、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归各自所有,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婚姻期间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产生的未处理债务或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而产生的债务,也构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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