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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条款能变更吗
释义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劳动合同能变更吗?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后什么时候能变更
    劳动合同期限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缺少必备条款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增加,不能协商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来约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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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5: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