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条件是: (一)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一、固定资产不报废的后果 固定资产不报废的后果有以下几个方面:1、虚增前期成本,虚减了利润,固定资产是按使用期限逐步将价值用折旧方式到收入中补偿;2、削弱了实物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是较严格;3、税务风险,符合固定资产而不按固定资产处理,税务上需要调增企业所得税,其他的没有影响,主管想简化操作的想法得不到其下属会计的支持。 二、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的范围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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