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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程序中以物抵债的优先权归谁?
释义
    
    执行程序中如债务人同时存在一般债权人及被执行物的抵押权人则以物抵债的权利优先归属于抵押权人,如无抵押权人,存在多个一般债权人的,多个一般债权人都主张以物抵债的,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承受人。对于抵债物的抵债价值如高于债权人债权金额的,对于差额部分应补交到执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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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6: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