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怎样变更户名? |
释义 | 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符合的条件: 1、房屋产权本已超过两年,如未到两年,加收一个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家承担。 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0平。如果面积超过140平,(含140)契税交3%。 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购公房还要支付一个土地出让金。 4、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强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5、以上都是指有产权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则不能贷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税等其他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过户费用。 变更确权土地的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是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这也是变更的主要条件之一;其次是变更土地是依法转让或者相互承包的,没有权属纠纷;再者要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才能变更户名,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一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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