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庭询问完证人后,证人会接受原被告双方的诘问,按照先原告后被告顺序进行。证人接受原被告双方的诘问后,法庭会询问原被告双方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毕竟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毕竟经过法庭核实才能作为证据。原被告双方可以说证人证言不具备真实性,也可以说证人有利害关系,证言不应被采信等。证人接受原被告双方的诘问后,法庭会让证人退庭,但证人还不能走,庭后证人要对自己的证言部分的笔录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