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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签订合同,现要求离职,公司该怎么赔偿?
释义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二倍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不得拖欠或扣减,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过错时,解除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解除合同非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则劳动者不得要求经济补偿。无论是否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应付工资。此处的解除合同并非只指有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而有事实劳动关系时也应当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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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