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是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最明显的后果就是人身自由被限制了,如果确实涉嫌刑事犯罪,那么还会面临被批准逮捕、被检察机关起诉、接受法院审判,如果确实被定罪量刑就要被执行刑罚。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无法和他见面,家属通常会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应当尽快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取保候审、进行辩护。在我的工作实践中,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并没有被定罪,那么刑事拘留会不会成为案底,或者对子女的政审有影响,依据刑法未经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犯罪的原则,认定犯罪需要经过刑事审判来决定,如果法院判决当事人无罪,那么即使被刑事拘留也不能成为案底、对子女的政审是不会产生影响的。 一、被拘留家属可以探望吗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望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辩护律师才能会见。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此可以看出,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强制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中的行为而采用的。同时刑事拘留又是一种强度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及其亲属应当立即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进行会见,了解案情,进行辩护,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被拘留人的权利。 二、庭审结束后不能见家属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庭审结束后,能不能见当事人要依据具体的判决而定,如果是无罪释放的,可以见,如果是有罪的,不能立即见。开庭之后,未决犯按规定不可以单独会见亲属;开庭时亲属在旁听席参加旁听时可以远远的见到被告人,但不可以交流谈话。有一种例外是,家属作为辩护人则可以见面。《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作为辩护人,没有限制辩护人必须是律师,这充分保障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也就是说如果家属是辩护人的话,开庭后是可以见面的。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即判决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因此开庭具有严肃性,犯人也不能随意见家属,以免影响判决的公正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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