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发函属于什么行为 1、发函属于什么行为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函件上标明了标的,价格等信息,那么属于要约,对方的回函属于承诺,合同成立; (2)如果函件上的内容不明确,那么属于要约邀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二、发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函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要明确主体,注意签字盖章的细节; 2、最好选择EMS; 3、注意快递单的填写; 4、内件品名; 5、把握好寄件时间,取得送达凭证; 6、可对邮件寄送情况全程录像; 7、视情可进行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