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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纳税人怎么认定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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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8: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