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间转让股权是否需股东会同意? |
释义 |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需要通知替他股东,但是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是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便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2、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风险提示: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股东间股权转让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完全自由的,只要不存在违法交易就不受任何限制,不须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出让与受让均由股东自己的意志所决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就是无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间股权转让,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才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间股权转让无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双方达成合意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应履行对其他股东的通知义务,并赋予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未履行这一特定的程序,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股东与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可以同时按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间股权如何转让 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属于内部转让,主要有以下流程1、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风险提示:在股权进行转让变更时,需要注意下列法律风险:1、转让方是否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2、股权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4、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对外担保或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5、股权是否存在重复转让:6、受让方支付瑕疵:(1)受让方发生违约,不支付转让对价:(2)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在变更工商登记前,受让方无力支付转让对价。7、转让程序瑕疵:(1)未召开股东会会议;(2)无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8、放弃转让风险:9、税务风险。 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股东间按照法律规定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是有效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1、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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