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放高利贷是犯罪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私人放高利贷是不会构成犯罪的。高利贷者高于银行的利率过多,与借贷者签订的合同明显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该合同一般不被法院承认,也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这个放贷者不是放的自己的钱,而是通过违法套取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转贷给他人,而且从中获利十分巨大的,就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 一、遭遇高利贷纠纷应该怎么办 (一)年利率超过36%(月利息3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已经给付的,可以再要回来,未给付的,可以不必给付。(二)高利贷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起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三)高利贷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另外,如果放款人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甚至对债务人进行人身伤害等暴力逼债行为,极有可能化民事纠纷为刑事纠纷,放款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四)主动到赌场放高利贷,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高利贷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 高利贷本身属于一种民间借贷。有借贷自然就会有利息的产生,但超过银行规定的年利率24%借贷给他人,也就产生了高利贷。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单纯的高利贷行为本身不涉及违法犯罪,但实际上高利贷往往还伴随着其他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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