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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班前几小时算工伤
释义
    对于上班前几小时认定为工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情况有哪些?
    工伤认定情况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其他。
    以上就是关于上班前几小时算工伤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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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