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怎样的要件 |
释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的要件是: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对方义务可能履行;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具体构成要件 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其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而对方当事人还未履行或者对方履行的债务不符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且均已届清偿期时,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且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2、对方义务可能履行;3、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4、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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