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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1、二者定义不同
    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二者享有的权利不同
    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免除权、撤销权等权利;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3、二者主体范围不同
    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一、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如何去确定
    1、按份之债:债权人或债务人为2人以上;债的标的是可分的。
    债权人为2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为按份债权人。按份债权人只能就各自享有的一定份额请求或接受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无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超出其享受的债权份额的债务,也无权未经委托就代其他债权人受偿。
    2、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有五点:
    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没有连带债务问题,但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索赔;
    3、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催告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辩理由;
    4、连带责任担保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一般担保仅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担保强,对债权人有利,担保人负担相对较重;一般担保相对较弱,担保人负担相对较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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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