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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
释义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法院应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承包期内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土地
    第一种情况是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自己选择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进行流转。
    第二种情况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时候。这时候承包方必须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不交回,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村级修路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的征用一般按面积进行补偿,没有土地便没有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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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