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异地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是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能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夫妻双方都在异地怎样离婚 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离婚方式:一般无法协议离婚,但可以起诉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如果双方均离开本地超一年时间的,则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离婚在外地可不可以离 离婚有两种途径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离婚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分配都达成一致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因此,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即使身处异地,也是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所以,如果是协议离婚,目前是不能异地办理的。但是,在法定情况下,异地可以办理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在异地可以离婚吗 夫妻异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异地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要到夫妻双方婚姻登记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异地起诉,原告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起诉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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