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的流程有哪些
释义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公证的过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签字订约日期空缺。公证员审查修改协议后,会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3、接待公证员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应当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应当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当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接受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有,按份共有财产按现有份额分割;共有财产由当事人自由分割;
    2、共有人出卖其所占份额的,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适合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损害价值的财产,应当折价,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