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纠纷签订和解协议后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反悔的,只要和解协议签订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实,那么和解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若是一方反悔,并且双方再次协商一致的,可以重新签订协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是针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该组织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建立有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有效弥补患方医学知识的不足。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