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去认定责任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的,这样认定责任:1、通常情况下,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2、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的责任;3、对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认定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的,通常是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也有例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责任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交通逃逸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1、交通逃逸由逃逸方承担全部交通事故责任,但特殊情况除外。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责任怎么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的,通常是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者的责任。公安机关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认定责任划分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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