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些情况下,交强险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损失进行赔偿,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其中包括抢救费用垫付和追偿,但不负责其他损失和费用;同时,交强险也不负责赔偿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财产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仲裁或诉讼费用等。 法律分析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交强险中规定中有以下两种情况垫付与追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2.交强险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结语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强制性责任保险赔偿。交强险保费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根据汽车座位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承担抢救费用的垫付,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然而,交强险不负责其他损失和费用的垫付和赔偿,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被盗抢期间肇事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此外,交强险也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及机动车上财产的损失、间接损失和仲裁或诉讼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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