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失的法律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旨在通过保护婚姻中受害方和弱者利益,实现亲属法中公平正义原则和扶助保护弱者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出轨对方要求赔偿 婚姻不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只要对方有欺诈行为,就属于过错,那么就应该少分财产,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应当指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出轨,而另一方也有过错,则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一般认为,因不忠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应是相对意义上的无过错方。例如,如果丈夫(妻子)出差后把情妇(丈夫)留在外面导致离婚,妻子(丈夫)有权要求离婚赔偿。 离婚时女方能否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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