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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申请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是如何计算
释义
    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计算和医疗事故认定所需的证据。申请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医疗事故认定需要搜集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处方及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和死者尸体等证据。这些证据对于认定医疗过失和确定赔偿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
    一、申请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是如何计算
    1、申请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申请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计算起始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然而,超过二十年的权利受损不得受法院保护。在认定医疗事故时,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和专家鉴定结论外,还需收集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处方和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和死者尸体等证据。以上是申请医疗事故赔偿的时效及认定所需的证据,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主要健康指标,是指人均预期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
    (二)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和血站等。
    (五)医疗卫生人员,是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士)、影像技师(士)和乡村医生等卫生专业人员。
    (六)基本药物,是指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适应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的,分摊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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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2: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