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是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不算工伤。因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但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且不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是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但是不能提供事故伤害发生地的道路或者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或者备案的相关证据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但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属于工伤。因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需满足其他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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