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一般的判刑规则: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